[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368R/2020-010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 2020-03-31 |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尚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记账机构的批复
重庆尚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材料收悉。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8号)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重庆尚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记账机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为周尚江;
三、代理记账机构的办公场所: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东路100号3栋2单元27—3,联系人:周尚江,联系电话:18*******18;
四、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范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五、代理记账许可证编号DLJZ50023220200001号。
此复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