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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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368R/2021-00057 [ 发文字号 ] 武隆财政发〔2021〕34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控中心、凤溪幼儿园、隆畅旅游公司: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根据中共重庆市武隆区纪委《关于开展党风政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武纪发〔201916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研究近期在全区部分单位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36,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检查范围2020年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重大问题可以追塑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人员及单位

检查组分管领导:张四新

检查资料收集员:冉启朋

检查一组组长:国库科科长刘勇,检查人员:刘亚铭、杨澈,检查单位:凤山街道办事处、黄莺乡政府。

检查二组组长:经济发展科科长崔剑,检查人员:江林、白兴,检查单位:羊角街道办事处。

检查三组组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王海霞,检查人员:朱疆燕、潘莉,检查单位: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双河镇政府。

检查四组组长:债务管理科科长王露,检查人员:肖树洪、田雪梅,检查单位:芙蓉街道办事处。

检查五组组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科长谢维明,检查人员:郑发良、曹静怡,检查单位:沧沟乡政府、后坪乡政府。

检查六组组长:农业科科长杨秀福,检查人员:陆建蓉、李彬,检查单位:桐梓镇政府、接龙乡政府。

检查七组组长:办公室主任杨建峰,检查人员:刘恋、谭菊,检查单位:火炉镇政府、土地乡政府。

检查八组组长:社会保障科科长苏永刚,检查人员:刘静、钱素,检查单位:石桥乡政府、浩口乡政府、区疾控中心。

检查九组组长:行政文教科程侠,检查人员:李敏、唐伟,检查单位:凤溪幼儿园。

检查十组组长:监督科科长冉启朋,检查人员:陈飞、田雪梅、邹萍,检查单位:江口镇政府、文复乡政府、隆畅旅游公司。

、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

(一)《关于开展党风政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重点检查违规公款吃喝、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关人员福利补助的通知相关内容,重点检查借调、抽调等有关人员重复报销差旅费补助、重复发放工资、津补贴及工会福利补助等问题。

(三)《关于进一步督促催收个人借款的通知》相关内容,重点检查个人借款是否及时清理收回。

)《关于收回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相关内容,重点检查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是否及时申报生育生活津贴、单位收到生育生活津贴后是否按规定及时退回财政相应工资待遇、女职工是否重复领取工资待遇和生育生活津贴等问题。

)《关于开展涉农项目资金检查的通知》相关内容,重点检查涉农项目资金是否存在用于负面清单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五严审,各项整改事项是否得到彻底整改,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违纪情况等问题。

)《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信息质量是否真实准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会计核算是否按规范要求执行,会计档案是否按规范要求及时装订档。

(八)关于开展规范财务管理专项治理的通知》相关内容,重点检查:一是费用报销票据是否合法、合规、依据是否充分,票据附件是否齐全、是否白条开支费用、票据审核审批是否合规;二是是否违纪隐匿、转移财政资金规避零结转等行为;三是是否违规开立银行账户、违规坐支现金、违规超限额收付现金、违规将账内资金转移到账外设立小金库等行为;四是资产管理、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是否将经营性资产长期出借或低价出租给私人,租金收入、处置收入是否上缴国库,是否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等;五是应纳入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纳入政府采购、应公开招标项目是否通过拆分项目以其他方式采购等。

(九)其他相关财务管理的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遵循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原则,轻车简从,食宿自理,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严禁接受单位赠送的礼品或土特产,严格遵守公务活动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

(二)每个单位检查工作结束后,形成检查工作底稿和问题清单交资料收集员汇总报局领导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2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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