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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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745311399N/2024-0006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重庆市武隆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美化城市环境。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行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管,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单位内设6个办公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收费室、垃圾场办公室、水域清漂办公室、环卫检查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是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下属的二级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06.7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73.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20.00万元,上年结转213.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69.01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定额公用经费标准调低等,基本支出、水域清漂等项目经费减少108.99万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项目增加了278.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0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63万元,环保支出79.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06.88万元,农林水支出57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6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69.0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7.0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22.01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6.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6.72万元,比2023年减少108.99元。其中:基本支出220.19万元,比2023年增加47.0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绩效工资增加;项目支出2016.54万元,比2023年减少了155.99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项目经费减少,主要用于环卫特种车辆、垃圾场日常运行、道路冲洗、公厕用水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0.00万元,比2023增加27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江干支流的水域清漂、购买水域巡查艇、趸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11.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3.00万元,与2023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56万元,比上年减少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定额公用经费标准调低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政府采购预算4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7共计237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53.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4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8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洪涛   联系方式:电话:023-7772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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