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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745311399N/2021-00112 [ 发文字号 ] 武隆城管发〔2021〕92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09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化粪池长效管理和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排水、污水处理等设施维护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7〕443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化粪池长效管理和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2021〕—3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化粪池长效管理及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认识

化粪池是重要的基础设施,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各乡镇(街道)务必提高认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总体要求,将化粪池作为安全排查整治的重点对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投入,确保化粪池排查整治取得突出成效,形成良好长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长效管理

(一)完善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等相关要求,落实化粪池行业监督、辖区监管和日常维护责任主体,确保做到化粪池有人分管、有人巡查、有人监管、有人维护。对于直管化粪池要严格按要求进行监测和清掏作业,对产权明确的化粪池加强监督,对于产权不明的协调明确责任主体,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实现安全无污染运行。

(二)完善功能设施。一是规范设置化粪池禁燃防爆警示标志。二是定期维护化粪池主体设施、井盖、导排管及相关设施,导排管应就近接入安全的排气管道,就近没有排气管道的应规范、安全设置排气管,严防臭气直排,严禁粪水外溢。三是广场、农贸市场、公园、车站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结合实际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和通风除臭、喷淋消杀、生物降解功能。

(三)强化日常管护。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即时消除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做好日常检查巡查台账。二是加强清掏。结合实际确定化粪池清掏频次,原则每年清掏的次数不少于两次。三是加强化粪池周边环境治理,全面消除脏乱差现象。四是加强监测。各乡镇(街道)根据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量,对化粪池监测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相关台账。

三、实施排查整治

各乡镇(街道)根据以上标准,在2021年12月10日前,开展一次化粪池“拉网式”排查整治,完善基础台账(详见附件),于12月15日前,反馈区城市管理局(邮箱:516023747@qq.com),化粪池基本情况在每年《重庆市环卫基础数据统计表》中据实填报。

(一)整治范围。各乡镇(街道)以广场、农贸市场、公园、车站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乡镇(街道)建成区化粪池排查整治,做好排查台账表。

(二)整治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臭气扰民问题和脏乱差现象。

(三)整治方式。请各乡镇(街道)通过现场核查、技术监测等方式,确保全面消除化粪池安全隐患、脏乱差现象,尤其务必消除废气直排和臭气扰民问题。

四、相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将化粪池日常管理和安全排查纳入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定期清掏处理,杜绝隐患,防患未然,严禁安全事故的发生。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武隆区乡镇(街道)化粪池管理台账.docx

文件下载:

0181-DZ-2021-0092关于加强化粪池长效管理和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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