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白马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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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8-1008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8-01-31

重庆市武隆区白马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6〕130号)和《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党政机构设置的实施意见〉》(武隆委发〔2017〕1号),设置重庆市武隆区白马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区政府有关决定、部署;研究制订度假区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负责编制度假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度假区建设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行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度假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规划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对度假区内土地和其它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负责土地的征用、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报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建筑市场和建设环境的监督管理等。负责度假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协调区级有关部门为度假区建设服务,兴办各类公益事业。负责度假区旅游规划设计、旅游市场监管、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旅游咨询、旅游投诉处理等。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负责度假区内自然和生态环境、人文景观、旅游资源的保护管理。承担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度假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度假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区政府授权或区级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负责度假区财务核算、收入管理和度假区内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区旅游公司进行管理。负责会同区林业局对白马山林场实施双重管理。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下设5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国土规划局、旅游文化局、市政环保局、建设管理局;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重庆市武隆区白马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下设6个内设科室:办公室、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建设协调科、招商服务科、旅游发展科、资源保护科。

(三)人员编制情况:核定编制一共35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5名,下设事业单位编制30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72万元,比2017年增加317.86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349.72万元,比2017年增加317.8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18年人员增加,17年预算在编人数为3人,18年预算在编人数为25人。二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预算。三是增加了职工体检福利费及党员电教费等。

(二)项目支出0万元。2018年、2017年均没有项目支出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2018年、2017年均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17年增加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公务接待费增加了0.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在于2018年景区招商引资工作公务接待增加;2018、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9.7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17.86万元。原因是人头经费预算标准从2017年8000元/年,提高到38800元/ 年,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预算编报。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无项目支出。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白管委2018年预算公开表

白管委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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